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优化基层检察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政法系统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比选、考察的方式选调人员。
二、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国政法系统选调检察官助理4名。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调任人选除应具备《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已具有法官、检察官助理资格的,选调到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后能够继续取得检察官助理资格的;(2)尚未取得法官、检察官助理资格的,须具有以下资格条件:①具有公务员身份;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③具有法律职业资格;④连续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男性,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3月;
3、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滁州日报、琅琊政府网(www.lyq.gov.cn)、琅琊先锋网(czly.ahxf.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4月12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于工作日(上午8 :00-12 :00,下午2 :30-5 :30)现场报名,也可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寄到(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滁州市琅琊区选调检察官助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西路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邮政编码:239000,电话:0550-3017230)。
①《琅琊区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表》(见附件,可从琅琊先锋网下载)一式两份。《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同意报考意见);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获得奖学金证明、法律职务和法官、检察官助理任免表(任命文件)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