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物总店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见附件)

1、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专业要求,采取现场实物鉴定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文物鉴定方面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14日。

(1)结构化面试(3000415、3000416):

2018年1月14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于当天上午8:00前到侯考室报到抽签,抽签后在候考室候考不得离场。

(2)专业技能测试(3000416岗位):

2018年1月14日下午14:30开始,参加测试人员于当天下午14:00前到侯考室报到抽签,抽签后在候考室候考不得离场。

2、地点: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均在安徽省文化馆(合肥市长江中路224号)。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和测试内容,分别设立面试考官组和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人数的一半以上。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

3000415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公共科目成绩÷1.2×0.35),专业科目试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1.2×0.3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

3000416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化厅网站公布。

二.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含3000415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高者、结构化面试第一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省文物总店依据招聘公告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文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安徽省文物总店将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 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文化厅和安徽省文物总店按照《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及《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省文化厅纪委和安徽省文物总店纪检人员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27471

监督电话:0551-63608642;0551-6360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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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具体安排与安徽省文物总店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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