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请示同意,现将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岗位、人数及专业

岗位:秘书处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法律、建筑工程、财经等相关专业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三)23—38周岁,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三年以上或机关工作经验、文字能力强、会驾驶者优先。

三、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月14日正常工作日(朝九晚五)。

(二)注意事项: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工作简历、近期免冠二寸同底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资料,提交《应聘报名表》二份(附件直接下载)。

(三)资格审查。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秘书处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验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为一张综合试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列分数人员同时纳入面试范围。本次招考无辅导用书和复习提纲。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或其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特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者是否具备履行本岗位的综合能力。面试小组由有关方面成员组成。

(三)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根据应聘人员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并列分数人员同时纳入综合考核范围。如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组织考核、体检。由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秘书处组成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聘用意见。初步确定被聘用的人员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其合格标准按国家录用公务员的要求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综合考核情况再择优进行递补。

(五)决定聘用。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结合考核情况,经综合考量后自主择优决定聘用。办理一定期限的聘用手续。对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实行人事代理或其他聘用管理方式。如最终无合适人选,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可取消本次招聘活动。

(六)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正式入职后,其福利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按照“精干高效、宁缺勿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和德才兼备的招聘原则。

2、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时间、地点均以电话通知为准,请随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的情形由其自行承担。

4、有意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或代办报名,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

联系人:方主任,电话0551-62871242。地址:合肥市滨湖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406室。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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