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现就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
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47名,详见附件1《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4月12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县人民政府、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网站发布,并在皖南医学院报名现场发布公告。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 公开招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学历条件见附件1。
3. 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和对应专业的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在潜山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007室。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没有到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应岗位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
(2)所有报考人员本人亲笔填写的《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报名时须在《潜山县卫计系统2018年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