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丰县2018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长丰县2018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详见《长丰县2018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历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我县现在编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其中涉及学历、身份证等证件上的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2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3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其中:N为招聘计划数。),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4月4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在4月12日至13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