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度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0年度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10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hrss.gov.cn)、亳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zrsks.org.cn)等统一发布。

在2020年度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17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2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26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7月2日至6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7月21日至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统一考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2020年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细分为“西医临床岗位”等小类)和自然科学专技类3个类别。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亳州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面试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参加考试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8:00-12:00,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519房间,联系电话:0558—5132010)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由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的函》、《亳州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或《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申请表》、人事代理人员及未取得“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验证报告、考察材料、资格复审材料等,报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审核。

九、公示

对考察结果审核合格人员,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审批及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由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考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0(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19220(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亳州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
2023省考/选调生招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