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退役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工作岗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符合政府安置条件,分配后因改制、改革下岗(失业)的和自谋职业后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二)年龄在58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48周岁以内),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能够正常履职;

(三)能够遵守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服从管理;

(四)无营业状态工商注册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违犯纪律,被开除公职的;

三、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

法律规定不符合选岗条件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安置介绍信(自谋职业协议书)、退伍证或转业证、立功受奖、伤残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4月24日前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报名登记,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3日

中共定远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退役军人第三批扶持就业专项工作岗位报名工作的公告

来源:http://www.dingyuan.gov.cn/zwdt/tzgg/278212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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