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9名。详见附件1《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安徽师范大学等国家承认学历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13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见附表1;

  3、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心理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4月3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城市教育局及安徽师范大学等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并在安徽师范大学报名现场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3日9:00—17:00;

  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48栋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桐城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发放种类、学科及发放时间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3)《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

  (4)本人亲笔填写的《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2张;

  (6)自荐材料一份。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与比例: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方式为上课(无生上课)。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

  2.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上课教材内容为高中教材(详见附件3《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试讲教材一览表》)。教材由面试组提供。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另行通知考生。

  4.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面试程序:每位考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每个学科由评委分别准备3个课题,每学科由第一个备课的考生当场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课题确定后,作为本学科本次面试唯一题本。各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第一号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20分钟后,第二名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20分钟按抽签号顺序送一个考生进行备课;第一号考生备课满4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上课,以后每隔20分钟送一个考生到面试室进行上课,以此类推。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三方协议)。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桐城市教育局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至桐城市教育局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各招聘学校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教育局和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556-613392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 6139182(安徽省桐城中学)

  0556- 6860160(桐城市天城高级中学)

  0556- 6710508(桐城市第八中学)

  监督电话:

  0556-612192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试讲教材一览表.xls

  桐 城 市 教 育 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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