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下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为3名,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8年10月19日起在池州市民政局网、池州日报等网站和媒体上发布。
具体招聘条件为:
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 计划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备注 |
管理 岗位 |
1501010 | 1 | 专业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管理 岗位 |
1501011 | 2 | 专业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经常下乡,能独立搬运机械设备。适宜男性。 |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池州市福彩中心综合部(地址:贵池区罗城路汇景花园16幢2楼,联系电话:0566-3218005)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9日上班时间。
3、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池州市福彩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附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工作在市民政局机关党委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确认为参加笔试人员。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市福彩中心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满分12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即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面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最终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福彩中心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由市福彩中心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池州市福彩中心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执行(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
五、有关要求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民政局网站陆续公布。考务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具体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8005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