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编外)公告
为切实加强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队伍管理和建设,解决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根据屯溪区有关工作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和《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屯政办〔2016〕13号)精神,结合老街街道工作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3名。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具有一定操作电脑能力、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社区工作经验、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25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公告
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统一发布。
http://www.ahtxq.gov.cn/
http://www.ahtxq.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88/0/page_1.html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党政办(屯溪区延安路64号),联系电话:0559-2523255.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张),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板彩色照片,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常识、时政、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合并试卷,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老街街道(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接到电话通知2日内到屯溪区老街街道党政办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后3日内登陆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由屯溪区老街街道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有关事项
面试相关信息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个人原因,至少提前一天以上提出不能参加面试而造成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人数,可经招聘部门批准从报考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因考生个人原因,面试当天不能参加而造成面试人员未达规定人数的,面试照常进行,不再递补。)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后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本次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若社区再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编外),可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研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人数与经过面试人员的总分情况,按照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公布。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整个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要征求公安、卫计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公示5天。
十、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统一分配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分配的部门或社区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街道每年将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来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续聘、解聘、奖金、评先挂钩。街道并对所聘人员档案数据进行管理。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屯政办(2016)13号文件的第八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屯溪区老街街道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屯溪区老街街道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9-2523255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23228
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