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乡镇卫生院2018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怀宁县2018年度乡镇卫生院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怀宁县2018年度乡镇卫生院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3日(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怀宁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 13日至8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怀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2、现场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须填写《怀宁县2018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调剂录取岗位的报考人员应符合调剂录取的岗位条件。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实有报名专业人数开考。
(二)笔试
考生在2018年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笔试分值: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实际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笔试加面试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笔试结束后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n.gov.cn/)、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hhn.gov.cn/)、怀宁县卫计委网(http://wjw.ahhn.gov.cn/)公示笔试成绩及折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结束后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n.gov.cn/)、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hhn.gov.cn/)、怀宁县卫计委网(http://wjw.ahhn.gov.cn/)公示面试成绩、折合成绩及合成成绩。
3、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n.gov.cn/)、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hhn.gov.cn/)、怀宁县卫计委网(http://wjw.ahhn.gov.cn/)公示7天。
4、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现场抽签予以确定。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5、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6、2018年应届毕业生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卫计委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6-4633730(县卫计委)
监督电话:0556-4632191(县纪委监委驻县卫计委纪检组)
附件:怀宁县2018年度乡镇卫生院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怀宁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卫计委代章)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