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一表格。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8: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 报名地点: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四楼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939270 联系人:昝双双 陈慧玲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时填写报名表一份(见附件二)。

考生所提供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笔试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3倍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1、考察体检人员确认。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和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由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发放,人均每年1万元。所有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安庆市宜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附件:大桥开发区招聘公告(定)(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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