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上区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8年淮上区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管理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我区有3家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全部实行编制内管理。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所列的年龄均从4月1日开始计算,截至日期为2018年4月1日,35周岁以下为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高校2018年4月底未毕业在校学生和研究生;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市人社局网站、蚌埠市人事人才网站、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淮上区政府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18年淮上区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3日——2018年4 月27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考生签名手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8年4月底前毕业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4)在编人员需开具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薄等)。
5、资格审查
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429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测试
测试形式: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成绩100分。不同岗位测试专业知识如下:180101、180106、180107岗位测试医学类相关基础知识,180102岗位测试医学影像技术相关知识,180103、180104岗位测试药学相关知识,180105岗位测试医学检验技术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3:7合成确定,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淮上区政府网站公布。
(2)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合成后在淮上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 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 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合成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总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办理录用手续,其中180106、180107岗位的录用人员按分数选岗。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编制内聘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予以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管理。
咨询电话:
0552—2829412
0552—2829530
监督电话:
0552—2829049
附件: 1.《2018年淮上区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xls
2.《淮上区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docx
淮上区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