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2018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龙子湖区委、区政府研究,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就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从2017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即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高校2018年7月底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和研究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
1、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在电脑上填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考生签名手写;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3日
3、报名地点:龙子湖区人社局办公室(治准路706号6楼西,原老粮校院内)。
4、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位。
6、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费收据,到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关注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7、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需缴纳笔试费45元。
五、笔试
此次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子湖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进行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龙子湖区人社局负责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场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面试成绩未达到该考场平均分数的,不予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七、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确定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龙子湖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龙子湖区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龙子湖区政府网站公示。
十、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及待遇。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聘用期间的变更事项,根据聘用合同所约定的执行。
十一、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依纪依法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咨询电话: 3040220(龙子湖区委组织部)
3040227(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3040217(龙子湖区监察局)。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子湖区委组织部和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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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