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8年10月,北京蚂蜂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回应承认其网站上的部分点评造假,已对涉嫌虚假点评的账号进行清理。相关报告称,如果“以‘一字不落’才算抄袭的标准,共发现了7454个抄袭账号,这些账号合计抄袭了携程、艺龙、美团等竞品网站572万条餐饮点评,1221万条酒店点评,占到官网声称的总点评数的85%”。如今,电商平台刷单、OTA行业“搬运”点评、餐饮外卖行业商家证照造假、网约车司机驾驶证和车牌造假,已经成为以互联网平台进行经营的一些商家利益链的一部分。
收视率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数据,广告主依据收视率来投放广告,人们依据收视率来筛选要看的片子,粉丝用收视率数据进行吹黑论战,都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中国的收视率数据,经常会被质疑为不靠谱。不仅仅是收视率造假,各种数据造假和“刷量”是对全社会都有害,人人都应该对此说不的现象。
数据造假问题,包括刷单、刷量、刷分、搬运原创内容等,已成为行业的大问题,也是目前许多点评类网站的“潜规则”。这些数据造假成本低廉,2元即可买1万视频点击,或3毛钱购买到一条微博评论。与此同时,追责的成本非常高,此前有视频网站起诉刷量公司,9.5亿次的造假换来50万元的赔偿。
【公考角度兴政解读】
[权威论述]
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空间,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习近平
数据造假之风不可长,必须坚决刹住。——习近平
无论是经济数据造假,还是脱贫掺水,都会影响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决策,而且会严重败坏党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败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习近平
[影响]
数据造假对于大踏步进入网络时代的中国来说,无疑相当于整个社会体系注入的“三聚氰胺”。
企业诚信难以确立。即便今天众多互联网公司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的新型基础设施,但是,这些平台在数据造假方面都长期放纵,基本的诚信建设难以过关。
破坏行业秩序。数据造假直接扰乱市场秩序,坚持不作假的企业只会置身于竞争的不利地位,谋求巨大的商业利益的数据造假,无疑是一种欺诈行为,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
扰乱市场经济。数据造假不仅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也涉嫌对投资人进行欺诈。更关键的还在于,这样的造假行为,不仅给行业市场发出了错误的信号,也给整个产业以及服务业市场发送了错误的信号,最终结果是导致资源错配,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扰乱市场和经济运行。
误国误民。虚假的大数据信息用于国家决策,必然带来决策失误;用于个人行为,也必然带来误读误判,给个人的选择和利益带来损失。
[原因分析]
利益驱使。数据造假的核心驱动力就是利益。宣传需要漂亮的数据,融资上市更是需要良好的数据支撑。劣币驱良币的全局性的游戏使得数据造假,由潜规则变成显规则。
相关机制缺失。数据造假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缺失有关,而更重要的症结在于主要的互联网平台缺乏基本的透明度,自律机制薄弱,惩戒机制缺失。
监督和执法力度不够。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少,但作为守门人的法律和监管机构,往往不具备基本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手段,实际上缺失网络时代新型的监督和执法能力,心有余而力不足。
互联网领域的数据造假无疑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欠缺的产物,而今,随着整个社会进入网络时代,数据造假又成为进一步侵蚀社会诚信体系的助推器。
[对策措施]
提高平台责任意识,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提高互联网平台的责任意识,使其对利用平台进行经营商家的资质审核和责任倒查能力匹配其平台规模,担当其应该担负的商业责任和社会责任。从社会危害最严重的问题入手,比如电子商务平台的刷单问题,影视剧的注水问题,媒体公号的点击率问题。同时,通过抓一批典型案例,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处置,并广而告之,树立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从市场现实出发,从维护市场运行规则、保护消费者权益、廓清市场环境等方面入手,倒逼权责界限的清晰及其履责,由此才能形成市场的良性竞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形成长效机制。引入网络治理最有效的多利益相关方机制,形成企业、政府、学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规则制定和实施平台。透明,是数据造假最大的杀手,所以我们首要的任务是打破互联网平台长期封闭的“黑匣子”操作方式,积极导入符合国际规范的各种透明化机制。对于执法和监督机构,需要针对性地配置技术手段和相应的工具,建立新时期工作必备的技术能力。
【文章素材】
[精彩标题]
1. 治理数据造假须强化监管
2. 整治数据造假 关键在于执法
3. 大数据打假为“互联网+”护航
[精彩开头]
示例一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改变了零售商业的营销方式,而电商及网络销售的风起云涌,也使越来越多买卖双方的一次次交易,成为大数据浪潮中的一朵朵浪花。而基于电子交易、网上搜索、公共平台互动等行为而产生的大数据,因其在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下电子化生成、规模大、实时更新,因此被认为比传统的统计数据更加全面、及时、透明,具有更大的应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如果大数据出现了造假、甚至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其情景是非常恐怖的。
示例二
随着互联网行业竞争的加剧与互联网创业热潮涌起,宣传过猛与包装过度的行业数据时不时曝出,而基于某一产品领域的一哥之争也让数据乱象时而浮现,第三方数据由于统计口径的问题引发“不服”,导致厂商之间口水战频频开打的现象也屡屡发生。从正常的逻辑来看,数据不会说话也不会说谎,但如果背后传递数据消息的人将抛出的数据修饰包装过度,往往就会演变成互联网行业的“花剌子模信使”事件。
[精彩结尾]
示例一
防止和遏制大数据造假,不是未雨绸缪,而是已经迫在眉睫。除了要让电商吹牛就上税以外,更应尽快启动相关立法工作。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大数据的生产、使用、提供、发布作出规定,对利用和制造虚假信息误导公众的行为明确相应的处罚条款。要通过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手段,使造假者付出其付不起的代价,同时使大数据真正在服务决策、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生活方面发挥大价值。
示例二
站在“互联网+”风口上的中国经济,只有在电商平台和政府相关部门戮力同心充分挖掘大数据价值、建立起防假打假安全监察执法网络,才能构建起适应信息时代的良好信用和竞争生态,“互联网+”才能充分发挥产业创新业态创新的正能量,中国经济才能更好地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