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就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为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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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1月(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6年11月(含)以后出生”。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等,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东至县农商行三楼会议室(东至县尧渡镇集贤路6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现场填写《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报名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适岗程度、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满分为100分,并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1.考试时间:2022年11月19日上午9:00(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考试地点)。
2.考试地点:东至县农商行三楼会议室(东至县尧渡镇集贤路6号)。
五、体检
1.分岗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分数出现并列情况,以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高者优先;若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2.因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薪酬待遇
拟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公司为受聘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承担)。薪酬待遇按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参照县属国有企业同等岗位、同等条件薪酬待遇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本公告由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956679631。
附件: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请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所有考生请进入考点时需主动出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与手机APP查询均可)。考前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无社会面疫情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来(返)东至考生,考试当天还需提供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与手机APP查询均可)。
3.考前14天内自省外来(返)东至、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社会面疫情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请提前联系东至县疫防办(电话:0566-7020608)了解我县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并按照东至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要求。
4.按照东至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需接受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的考生,应尽量于考前14天返回,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考前14天起,省内考生请尽可能留在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考试:
(1)安康码为“红码”、“黄码”、“无码”,或行程卡为“红码”、“黄码”、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社会面疫情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尚未完成东至县规定的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理要求的考生;
(3)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4)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5)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7)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8)其他未满足东至县防疫政策要求的考生。
6.考生应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健康承诺书》核查,核查合格且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7.考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主动报告考试机构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8.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终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9.请自觉遵守东至县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以上未尽事宜及组考防疫和应急方案有进一步规定的,以最新发布为准。